关于2014年第二批建筑业入滇备案审查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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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4-08-24 04:50:18
来源:www.jczzdb.com
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及有关建设工程入滇备案管理规定,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入滇备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,公示期10个工作日。各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,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,申诉材料有初审单位统一上报。
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,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。反映应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进行核查。对于升级中弄虚作假的企业,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类别资质,新设立的企业弄虚作假的,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建筑业入滇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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